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于2004由原广州港务局实施政企分开组建成立,主要从事港口装卸、物流、港口地产和航运金融等业务,是华南沿海功能最全、规模最大、辐射范围最广的综合性枢纽港。2022年集团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分别增长1.3%和1.5%;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外贸汽车出口量等多项生产指标创新高,市场份额和经营效益保持稳定。
近年来内部审计工作紧密围绕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重点工作部署,聚焦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目标任务,以风险为导向,推进审计工作转型和审计全覆盖,深入开展内控风险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工作,创新内审方式方法,提升内审工作质量,推动审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内部审计重大事项向集团党委报告制度,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完善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内部审计体系建设。
集团公司建立了在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内审工作,业务上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上级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直接分管内审工作,强化了党对内审工作的领导,同时提升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保障内部审计在推动公司完善治理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
强化“集中式+审计专员”的内部审计架构体系,形成了集中统一、全面覆盖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体系。在集团公司总部层面设立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下属单位设立专(兼)职审计专员,组建了一支涵盖审计、会计、工程、计算机、法律等专业人才的复合型内审队伍,提升了内审综合实力。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根据上级出台的新审计规定和新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订完善了一系列内部审计制度,以《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为统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审计整改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专项制度为支撑,逐步形成“一规定八办法二指引”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有效推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运行。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增加审计频次,推进审计全覆盖。
贯彻上级对审计工作新要求,聚集主责主业,扩大审计监督深度和广度,事中与事后审计相结合,推进内部审计转型和审计全覆盖。以内部控制审计、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形成网状的审计计划,基本实现审计全覆盖。近年来每年内部审计总金额均保持了一定的覆盖强度。近三年共完成内部审计项目近百项,提出审计建议超千条,促进建章立制近500项,促进增收节支400余万元。
四、开展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关口前移发挥实效。
近年来集团公司持续加大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每年完成省、市港口物流重点项目投资近50亿元。审计部门积极探索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新模式,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与工程项目审计相结合,将大中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关口前移至建设项目全过程,在项目建设期间同步开展阶段性审计工作并及时下发审计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近三年来对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等八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共完成20余次阶段性审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近100条,为集团公司重点建设项目规范管理保驾护航。强化重点建设项目“事中审计”,推动“事后型审计”向“预防型审计”转变,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预警作用,实效性更强。
五、整合优化风控体系,助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根据集团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党委出题,审计解题。审计部牵头整合风险、合规、内控和审计管控体系运行方式,形成管业务就要管风险、管合规、管内控的全面风控管理运行模式。逐步整合风控管理形成一个责任体系、一张风险清单、一本风控手册、一系列风控指引、一套内外规制度库,自主开发建设风控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对风控管理工作全流程管控,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确、体系健全、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保障体系有效运行,助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整改机制进一步完善。
采取会议通报、案例分析、审计“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考核等形式,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将内外部审计整改工作正式纳入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设定制度刚性约束,为审计结果运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归纳审计发现问题发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审计结果,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