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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工作原则。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3.工作目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二、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4.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5.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6.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7.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8.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三、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9.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10.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11.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12.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教育部门要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四、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13.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15.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五、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16.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地要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17.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18.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各地要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19.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六、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20.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各地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省级政府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21.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教育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22.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七、扎实做好试点探索,确保治理工作稳妥推进23.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内容为第24、25、26条所列内容。24.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25.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26.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八、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27.全面系统做好部署。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28.明确部门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试点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政法部门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29.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教育部设立协调机制专门工作机构,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专项治理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30.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新华网)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确定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措施,更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对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国有资产管理等进行了审计,结果已于近期公布。会议要求,一是对审计查出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抓紧制定整改台账,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整改到位。国务院办公厅要将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强跟踪督办,坚决纠正整改中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整改结果于今年10月底前报国务院,并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向社会公开。二是抓住重点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审计发现违规倒卖大宗商品、偷逃税款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这些问题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侵害了国家法定税收的基础。国务院成立专门调查组,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层次,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依法依规该罚的罚、该处理的处理、该抓的抓,绝不容忍、绝不手软。对恶意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从重打击。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三是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需要修改法规规章的要抓紧修改,强化制度执行和审计、督查等监管,做到标本兼治。四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人民过好日子。尽管当前财政形势向好,但压缩“三公”经费不能放松,要严肃财经纪律,不得违规“开口子”增加行政运行成本。五是已确定的减税降费、稳岗扩就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惠企利民政策措施要落实到位。管好用好养老、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资金,决不允许侵占挪用。保证公共资金、公共财产安全,向人民负责。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审计工作史》一书出版发行
一本真实、全面、准确反映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审计工作发展全貌的著作《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审计工作史》近日由中共党史出版社正式出版,并面向全国发行。
该书由审计署编著,共三编十五章,65万余字。全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主线,以党领导下的国家审计和军队审计为主体,全面准确展现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审计领域重要制度、重点审计项目成果及审计机构沿革、队伍建设等情况,深刻揭示了审计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该书是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按照中央要求组织编写的《中国共产党专门史丛书》之一,已列入审计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材料,为广大审计干部正确认识审计历史、准确把握历史经验规律提供了一部权威、专业、详实的历史著作,也将为关心支持审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一扇了解百年来党领导审计工作探索发展创新的窗口,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政治意义。
(来源:审计署网站)
国家审计
审计署印发《关于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指导意见》
近日,审计署印发《关于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作出部署。《意见》指出,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保障资金运行“精准、安全、高效”为主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促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意见》要求,审计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对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兜底机制等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违纪违法问题,揭示影响资金运行和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严守资金安全和风险底线。《意见》还提出了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对高质量推进社会保障领域审计全覆盖、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大数据审计、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严格审计质量控制、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等作出了具体部署。
《审计署关于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指导意见》全文链接:
http://www.audit.gov.cn/n8/n28/c10070455/content.html
(来源:审计署网站)
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 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人答记者问
近日,审计署印发《关于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了解编发《意见》的有关情况和贯彻落实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同志。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把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作为保障民生、推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社会保障各领域改革快速推进,在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专门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表了重要讲话,系统回答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对于指引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社会保障审计是推动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维护社会保障资金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在2018年以来召开的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都要求审计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社会保障决策部署,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指导各级审计机关做好“十四五”期间社会保障审计工作,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问:《意见》的出台,要着力解决哪些突出问题?答: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审计署始终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审计工作,在把握社会保障资金和制度运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持续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审计,着力推动民生政策落实,保障群众基本权益,取得了较好成效。2012年至2020年,审计署连续9年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查处不符合条件享受待遇、保障房长期未建成、挤占挪用和资金闲置等问题,突出反映政策措施不落实、不衔接、不配套等情况,促进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健全机制、规范管理;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医保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严肃查处欺诈骗保、贪污侵占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示未应保尽保、重复参保报销、药品价格虚高、过度诊疗、过度保障等问题,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以推进深化制度改革为重点开展住房公积金和住宅维修资金审计,紧盯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就业失业资金审计,及时揭示骗提骗贷、扩大提取范围、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突出反映重点群体就业状况,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尽管近年来社会保障审计取得了长足进步,审计监督的政治效能、经济效能、社会效能、科技效能、治理效能不断显现,但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与审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社会保障资金和项目种类多,各级审计机关虽开展了相关专项审计,但覆盖面不够、深度不够问题并存。二是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到位。社会保障政策性较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保障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相关领域改革从制度单项突破形成整体推进,与之相对应的,审计人员对于社会保障政策系统性研究不足,将社会保障改革发展中的问题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运用政治眼光审视和分析问题能力不足。三是社会保障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人群大、涉及资金多,采用传统审计方式在质、效两方面均难以形成好的成果。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答:《意见》包括总体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统筹谋划、科技强审和组织保障5个部分共14条内容。一是总体要求部分,阐述了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二是聚焦主责主业部分,对审计机关明确社会保障审计工作任务、严守资金安全和风险底线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统筹谋划部分,对审计机关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推进社会保障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作出了部署。四是科技强审部分,对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保障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提出明确要求。五是组织保障部分,对审计机关统筹审计资源、严格控制审计质量,为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提供有力保障提出具体要求。问:《意见》对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提出了怎样的总体要求?答:《意见》指出,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保障资金运行“精准、安全、高效”为主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促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意见》要求,要牢牢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坚持科技引领、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树立战略眼光,增强风险意识,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问:《意见》提出要聚焦主责主业,请问社会保障审计的主责主业是什么?答: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紧扣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把维护社会保障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作为审计的基本职责,严守资金安全和风险底线。《意见》在总结以往审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捐赠等资金的审计,查处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拨等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基金安全,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推动社会保障各领域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应保尽保,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意见》同时要求,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违纪违法问题,揭示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问:请谈谈如何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答:《意见》内容丰富、内涵深刻,要抓好对《意见》的贯彻落实,实现《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深入系统学习领会,吃透《意见》的内容和精神,准确把握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二是要加强统筹谋划,整合好审计资源,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三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科技创新,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切实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监督效能,更好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来源:审计署网站)
- 广东:科学统筹谋划2021至2022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近日,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审计厅2021至2022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新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紧紧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审计署的部署要求,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部署安排,加强与广东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推动广东实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总定位总目标提供审计保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审计工作的着力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政令畅通为目标,紧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以及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科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加大对 “1+1+9”工作部署、“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六稳”“六保”、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安全生产、城市治理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紧扣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责定位,正确把握审计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的关系,合理确定年度审计重点,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落实落地情况的审计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特别是财政、金融、债务、粮食、环保等领域风险的揭示力度,促进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推动筑牢国家经济安全屏障;加大对经济社会各领域重大改革任务和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大对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学前教育、乡村振兴、危化品安全、加油站管理等方面审计监督,着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让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力度,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决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化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促进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加强上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计划衔接和成果共享,着力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的统筹,统筹安排审计署统一组织实施项目、厅本级实施项目以及市县实施的审计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作用,发挥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好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及其他审计等平台作用,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如,将省级预算执行部门横向到边全覆盖审计与财政纵向到底全覆盖审计统筹开展;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与专项审计项目融合开展等等,推动协同实施、上下联动、成果共享,促进审计工作全省一盘棋。同时,推动健全审计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经省审计厅与巡视办共同商议,2021年下半年将选择相关项目采取“巡审结合”方式开展试点,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与巡视监督相互贯通。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网站)
内部审计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印发《第32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建设项目审计》
为了进一步指导建设项目审计实践,规范建设项目审计行为,提高建设项目审计质量和效率效果,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修订完成了《第32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建设项目审计》(以下简称《指南》)。目前已经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准则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自 2021 年8 月 1 日起施行。2005 年1 月 1 日起施行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审计》同时废止。《指南》共八章,第一章介绍建设项目审计的要求、目标、内容和程序等;第二章至第八章分别介绍建设项目各项主要业务与审计内容、程序及方法。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决策审计、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建设项目采购审计、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工程造价审计、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以及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等。
(来源: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官网)
鲍国明:在地方协会会长秘书长会议上的讲话
在地方协会会长秘书长会议上的讲话
(2021年 7月22日)
鲍国明
各位会长、秘书长,各位协会同仁∶
今天我们在美丽的筑城贵阳召开2021年度地方协会会长秘书长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今年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中内协)2021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和下半年工作安排,与地方内审协会共同研究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交流办会经验做法,为开启"十四五"规划新征程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添光增彩。
一、中内协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主题宣传教育,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今年上半年,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统一部署要求,中内协结合内部审计和协会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取得的辉煌伟业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奋进“十四五”、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决心和信心。为此,我们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庆祝活动。
5月初,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并结合全国两会精神的学习,中内协联合北京市内部审计协会共同举办了《听党话 跟党走 建功“十四五”》主题报告会,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中内协副会长秦荣生,就如何理解、贯彻落实好“十四五”规划纲要,履行好新时期内部审计的新职责新使命作主题报告。本次报告会以线上线下同步召开,总参会人数超过5000人,是中内协有史以来参会人数最多的一次会议。本次报告会为广大审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十四五"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更好地围绕新时期的新目标、新要求、新职责和新使命开展新的审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带来了启迪、提供了指导,更加激发了我们听党话、跟党走,忠诚于党的审计事业的坚定信念。
6 月22日,中内协在北京隆重召开“颂建党百年,谱内审新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大会首先由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审计署原审计长、中内协名誉会长李金华同志,以自己学习“四史”的心得体会为主题,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党课。我也就如何在内部审计和内审协会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发了言。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史学习教育第五督导组的李翔彬同志在会上进行了点评,对中内协此次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会上,来自内审一线的代表现场表演了文艺节目,以诗朗诵、故事诵读、快板、数来宝、舞蹈、歌曲演唱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讴歌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颂扬百年来党带领人民取得的丰功伟绩,抒发内审人在党的领导下开新局、谱新篇的壮志豪情。我们对此次庆祝大会进行了大力宣传,经济日报、中国审计报等媒体也对大会进行了报道,在内部审计领域掀起了庆祝建党百年活动的热潮。
此次庆祝大会上表演的文艺节目,是从我们征集到的内部审计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作品中遴选出来的部分优秀作品。5月下旬开始,我们启动了这项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得到了各单位内审机构和各地内审协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就收到了70余件作品。7月开始,我们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中陆续展播征集到的优秀文艺作品。
(二)推进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组织开展主线活动和群众性理论研讨。
开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是新时期赋予内部审计的新职责新使命,是内部审计服务组织高质量发展,为组织增加价值的重要体现,近年来,一些内审机构在开展政策审计方面做了许多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因此,中内协将今年主线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展示活动,目的就是希望各单位能够系统总结在开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中所做的有益实践和取得的典型经验,推动优秀成果的交流分享,同时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能力和水平。3月下旬,中内协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在4至11月间组织各地方内审协会和中央单位内审机构共同参与实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新要求,内部审计是组织安全、稳定、健康运转的有力保障和支撑,在加强国家和组织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在防范风险、推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实现组织发展目标方面能够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为此,中内协于3月初,以“内部审计为本组织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增值作用”为主题,组织开展2021年度群众性理论研讨活动。各会员单位积极响应,目前己收到90余家单位推荐的近400篇论文。
此外,我们对2020年开展的“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路与方法”年度群众性理论研讨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集结成册出版,扩大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加强调研和交流,持续推进民营企业等领域的内部审计发展。
5月,在浙江省审计厅、省内审协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内协领导率调研组前往浙江,在杭州召开了一次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经验交流会,包括阿里巴巴集团、浙江吉利控股集团、雅戈尔集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省内外民营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围绕近年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和分享。调研组还赴绍兴等地,实地参访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万丰奥特集团,并与部分当地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了座谈。
近期,中内协还编制下发了一份针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情况的调查问卷,希望能够通过更加广泛的调查摸底,充分了解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现状、服务需求和关注点,为我们下一步搭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交流平台,加大对其支持和服务力度,提供重要依据。
受疫情的影响,目前所有的国际会议基本上都以线上形式召开。今年上半年, 我们参加了6次与亚洲内部审计师协会联合会(ACIIA)的工作会议和3 次与IIA的会议,其中包括了与IIA新任秘书长的一次会谈。相关部门同志还协助 ACIIA 开展了一次有关内部审计发展趋势的问卷调查,对问卷进行翻译,并在会员中进行了问卷发放和宣传,此次调查有望在近期形成最终的研究结果。
(四)促进职业规范, 开展内审准则指南修订和质量评估。
为了与中办国办2019年修订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相衔接,做好新时期的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内协在去年启动了对2016年出台的《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的修订工作,今年1月予以发布,自3月1日起施行。
此外,新制定的《第3205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信息系统审计》也于年初发布,自3月1日起施行。7月,中内协又发布了修订后的《第32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建设项目审计》,自8月1日起施行。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发展,启动对《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修订工作,召开准则委员会对修订初稿进行了讨论。
4 月,协会组织完成了对国家开发银行的内部审计外部质量评估工作,已经出具了正式评估报告。
(五)提升内审人员素质,办好职业教育培训和国际证书考试管理服务。
根据对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的评估,2021年计划安排面授培训班数量恢复到 2019年的70%左右。从上半年的计划实施情况来看,面授培训班基本能够正常进行,截至6月末,已经完成计划内11期面授培训班,培训学员1200名。发挥中内协培训工作的品牌影响力,与中国教育审计学会首次合作,共安排3期面向全国教育系统的面授培训班,其中2期为计划外新增项目。目前已经完成2期,培训学员300余人,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网络直播、现场面授等形式为6家单位提供了定制化培训服务,培训总人数1100人。上半年开展网络培训6000余科次,培训总人数近2000人。
我们积极开展培训宣传。如运用信息技术发掘新的培训需求市场,精准投放培训计划;精心印制《致集团单位的一封信》、《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络专题课程培训》宣传彩页,在协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各面授培训班中有针对性地发放;在协会微信公众号设立“培训动态”栏目,常态化推送每月面授培训班信息,进一步提高中内协培训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我们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面授培训管理工作,为此重新梳理了培训班负责人和协办单位工作流程,修订了相关工作手册,加强对学员的防疫管理和宣传。同时加强培训教学管理,根据新的培训需求,增加聘请来自政府部门和审计一线的专家,加强对新师资的授课质量管理,进一步扩大和优化了培训师资力量。
中内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1年继续实施对新疆地区开展的智力援助项目计划,上半年组织完成了对新疆地区30位学员的免培训费面授培训工作,受到新疆自治区审计厅的书面好评。
今年上半年,中内协的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等资格证书的考试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各地内审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绩。截至6月底,新增考生4349人,一二季度两次考试考生报考科目16912科,共有1658人取得CIA 证书。中国内地CIA持证人员共56922人,居全球第一位。
今年的考试管理服务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努力克服、积极应对。 一是由于部分地区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地方政府出台严格管控措施,6月考试期间部分考点的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受到了影响,我们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和机考公司积极沟通, 为受影响的考生免费办理了考试改期和考试授权延期,妥善处理了出现的问题,维护了考试权益。二是中内协与IIA签订的 2019-2021年度CIA考试管理协议即将到期,近期完成了2022-2024年度新协议的签署工作,在我们的积极争取下,考试价格的上涨幅度得到有效控制,目前中国内地的考试价格仍远低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水平。我们将重新核定与各省考点协议中规定的支付考试服务费的标准,届时将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约定。三是从去年年底开始,为保护CIA考试试题的知识产权、维护考试的严肃性,IIA 聘请了一家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球所有考试过程和结果进行复核,对于存在舞弊或者异常行为的考生,IIA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会予以取消成绩、若干年内不允许参加考试、终身不得参加考试等处罚。我们对此将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进一步提高CIA考试的公平性与证书含金量。
(六)围绕重点工作,做好媒体宣传和图书杂志出版发行。
今年上半年,我们充分利用中内协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内部审计》杂志等自办媒体,并联合社会媒体,采取多平台联动、多角度呈现的方式,推动对年度中心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内部审计相关政策法规、理念知识、经验做法的传播和分享。
全国两会期间,及时报道两会相关新闻、社评,并在《中国内部审计》杂志发表“启航新征程、逐梦新发展”的卷首语,号召在内部审计领域积极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在两会结束后的一个月间里,微信公众号推出“内审人谈两会”专题,先后邀请到15位内审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为在内部审计领域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推动内部审计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发表观点,建言献策,还在随后的一期《中国内部审计》杂志上,发表了15 位专家的观点综述。
对于3月23日召开的中内协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除在中内协的自办媒体上宣传报道外,还在审计署宣传中心“审计说”微信公众号,以及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经济日报、中国审计报、中国会计报、《中国审计》杂志等媒体上发布了消息,成功实现了多平台的联动宣传,扩大了中内协的社会影响力。
为配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微信公号上及时宣传报道了中内协党支部开展的相关活动,并坚持每天推送党史学堂栏目,讲述历史上的今天发生的党史故事,“100句名言回顾党史100年”等资讯。在7月份的《中国内部审计》杂志上,推出了“党旗在内审一线高高飘扬”专题文章,展现了奋斗在内部审计一线的党员风采。
目前,中内协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超过11.3 万,上半年推送各类文章320余篇,总阅读量超过60万次,分享转发3万余次。《中国内部审计》杂志在去年邮局(报刊发行局)月发行破万份的基础上,今年月度发行量已突破 1.1 万份。近期,我们还完成了《现代内部审计》一书的修订再版发行,同时还从多家出版单位引进一批内部审计相关的专业图书推介给广大内审人员。
此外,我们利用会员服务平台为会员提供知识服务,上半年编发《会员资讯》5期,约4.8万字。今年的《会员资讯》更加关注热点、聚焦前沿,精选与内部审计高度相关的规章制度、技术方法、良好实务等内容,受到了内审人员的广泛好评。会员服务也带动了会员发展工作,截至6月30日,本年度新增单位会员38家,新发展个人会员364人。目前共有单位会员493家,个人会员总数1162人。
(七)加强与审计署联系合作,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今年年初,完成了与审计署内审司联合实施的审计署2019至2020年度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的结项工作,13个课题报告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即将集结成册出版。
审计署2020年、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已经签订。落实合同约定,今年2月至6月,中内协协助内审司完成了新版《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的宣传培训和2020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的部署和实施,目前已汇总形成统计结果,内审司正在上报审批。4月,中内协发布了审计署2020至2021年度内部审计科研课题招标通知,目前已收到43份投标申请,计划7月下旬召开课题立项评审会。审计署 2021 至 2022年度内部审计科研课题也在立项策划之中。
在日常工作中,中内协与内审司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合作。内审司应邀先后派员莅临指导中内协召开的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听党话、跟党走,建功十四五”主题报告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等重点活动。中内协也应邀派员列席了审计署举办的高级审计师内部审计高级研修班,还多次派员协助内审司完成宣传视频录制、统计报表汇总录入、研讨班筹备等工作。
(八)加强党建工作,积极投身党史学习教育。
3月9日,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后,中内协党支部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成立了中内协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群众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指定学习材料和参考材料。
5月21日,中内协党支部组织党员群众赴江苏南通,参观中国审计博物馆举办的“红色审计 百年经典——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题展”;到常熟,参观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开展了为期一天的“讲好革命故事,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
6月29日,中内协党支部组织党员群众集体收看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的现场直播;7月1日,全体员工怀着对中国共产党的无比崇敬和热爱之情,集体收看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盛况,当天即在微信公众号上推出了《观建党百年庆典,激发内审奋进豪情》的观后感文章,并及时上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史学习教育第五督导组。
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深深感悟到伟大的建党精神,决心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党的审计事业,奋力开创新时代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新局面。
同志们,中内协的工作始终离不开地方内审协会的大力支持,只有我们携手努力,才能更好地实现办会宗旨,才能不断提升内审协会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内部审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在此,我代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向各位会长、秘书长,各位内审协会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中内协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立足新形势,不断提升协会工作的政治站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将立足新形势,贯彻新理念,实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继承和发扬伟大的建党精神,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坚持党对中内协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和协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党委对中内协党建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民政部和审计署等部委的社团管理和业务指导。 充分发挥党支部和领导班子把方向、谋大局作用,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办会宗旨,坚持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服务内审事业的职责定位和工作方针。
三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十四五”规划给协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来谋划协会下一步的发展;把推动“十四五”规划的贯彻落实,作为协会引领内部审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并据此修订完善《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发展规划》。今年下半年,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续开展好为民办实事活动,更好地满足广大会员和内审人员的服务需求。
(二)围绕新热点,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规范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展示活动。作为年度主线活动,我们将投入更大精力指导各地各单位总结好、推荐好经验材料,组织专家认真评选,争取把典型性、可借鉴性强的经验做法遴选出来。计划11月召开总结大会,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切实起到推动内部审计履行好政策审计职责的作用。今年的群众性理论研讨活动也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我们将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是针对新形势、新要求,加大内部审计准则规范的完善工作。根据新修订的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准则,抓紧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实务指南的修订工作。全面梳理现有各项准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推进对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修订。
三是在下半年进一步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和地方内审协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诉求,共商解决之道,为制定相关规范、提供相关服务奠定基础。
(三)拓展新领域,丰富宣传交流平台,提升服务品质。
一是加强交流平台建设。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中内协已开展多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调研座谈会,今年下半年争取再开展一次调研,并结合对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进一步深化调研成果,推动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交流平台建设。此外,第九届金融行业会员单位交流活动和第二届能源领域会员单位交流活动也将安排在下半年举办。去年原本要在台湾召开的海峡两岸内部审计交流研讨会因疫情没有实施,今年由我方主办,正在探索线上方式举行的可能性。
二是加大内审宣传力度。下半年,将继续做好内部审计领域学习贯彻“十四五”规划纲要、建党100周年和年度中心重点工作的宣传,以及内部审计领域优秀事迹、先进理念、典型经验、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正能量。继续办好《中国内部审计》杂志、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提升杂志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网站、微信的时效性、新颖性、互动性,搭建宣传矩阵、扩大宣传渠道。加强与署管媒体和其他外媒的联系合作,扩大内部审计和协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努力做好会员发展和会员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职业胜任能力研究成果,并继续推进内部审计人才库建设;探索为会员提供新的服务项目;翻译、出版内部审计新的专业图书、资料,编发前沿资讯。
四是继续做好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工作。履行好中内协与审计署签订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服务合同。加强与审计署日常沟通、联系、合作,积极参与、配合审计署开展与内部审计相关的活动,自觉接受政策和业务指导。继续按照计划推进对新疆地区的智力援助项目,履行好社会责任。
(四)开创新思路,优化职业教育培训和国际证书考试工作。
一是不断创新职业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下半年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继续按计划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同时探索与地方内审协会和有条件单位开展合作培训。目前已在积极筹备与地方内部审计协会联合举办形式、内容多样的培训班。为适应审计专业职称考试考前辅导培训市场的新变化,计划与时代经济出版社在2021年审计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考前辅导培训(网络培训)、内部审计网络专题培训两个领域展开合作。
二是加强和创新CIA等国际证书考试的管理和服务。积极联系协调IIA 和机考公司等单位,妥善应对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影响,最大限度维护我国考生的权益;继续做好新考试报名系统的衔接工作,探索为考生提供更多新的考试相关服务。
(五)完善现有制度机制,加强协会内部管理和支部建设。
中内协秘书处将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员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能力。改进对员工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协会党支部建设,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推进党支部建设质量攻坚行动,推动党建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对业务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做好协会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紧紧依靠审计机关、服务审计机关。
近年来,脱钩改革对内审协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影响。总结回顾中内协脱钩后的发展历程和地方内审协会的脱钩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内部审计和内审协会的发展离不开审计机关的支持。在2018年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署领导强调“内部审计协会与审计机关要坚持脱钩不脱管、脱钩不脱服务、脱钩不脱联系”。我们要全面准确理解脱钩改革政策的精神实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是全局性、趋势性要求,对于内审协会来说,需要结合自身职业特点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改革。内审协会脱钩的条件是否成熟,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脱钩后的协会能否继续与审计机关之间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渠道,能否继续得到审计机关的大力支持。地方内审协会即便脱钩,也要积极争取审计机关在协助配好协会负责人、脱钩前资产划转、脱钩后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妥善做出安排,特别是脱钩后能够通过委托或联合开展内审相关工作给予协会业务上的支持。同时,内审协会也要通过做好服务审计机关、服务内部审计的工作,让审计机关认识到,协会能够在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好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能方面,发挥独特的优势作用。内审协会具有掌握专业资源丰富、服务方式灵活、联系内审人员直接广泛、反映情况迅速便捷的优势,可以成为审计机关与内审机构人员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审计机关可以利用内审协会这一平台,更及时、更广泛地将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传导给广大内审机构和人员;也可以通过内审协会这一渠道,了解到内审机构和人员的合理诉求,从而增强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内审协会还可以通过参与审计机关的内审法规政策制定和决策咨询等工作发挥作用。正因为如此,审计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也明确要求内审协会“成为协助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的重要力量”;要求审计机关“加强和改进对内审协会的政策和业务指导” “坚持充分发挥内审协会的作用”。
(二)紧紧依靠内部审计、服务内审机构和人员。
内审协会要顺应改革要求,摒弃行政命令式的内部审计管理方式,自觉增强服务意识。
首先,内审协会应当广泛而持续地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内审工作信息,从而了解当地内审工作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建立起与内审机构和人员之间的广泛联系,得到他们的信任和支持。为我们了解服务需求,明确服务方向奠定基础。
第二,内审协会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当前内部审计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服务。当前形势下,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赋予了许多新职责、新使命,给内部审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新的困难与挑战。比如,如何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如何按两办新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等。这就需要内审协会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规范制定、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推广等工作。
第三,内审协会要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拓展新的服务市场、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比如,进一步细分服务对象和服务市场,搭建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及时总结表彰推广内部审计良好实务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提供更加贴近内审人员需要的培训服务;多渠道、多维度宣传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审的社会影响力;建设信息化服务平台,提升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等等。
(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脱钩改革也好,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也好,都要求内审协会依法办会,提升协会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这是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协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今年3、4月间,民政部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 (以下简称"两个通知"),据此,我们下发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认真贯彻民政部等部委通知精神 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的通知》,从陆续收到的各地方内审协会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来看,各级内审协会贯彻落实上述通知精神的情况是比较好的,工作是比较规范的。近期,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又下发了通知,决定今年6月至12月,开展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
中内协已经按照审计署的要求,开展了全面自查,如实上报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这里我还想再借此机会强调一下。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认真贯彻落实上述通知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三力”的高度认识落实通知精神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照落实“六不得一提高”和“四个进一步加强”的要求,以及15项乱收费问题清理整治重点,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给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留下生存空间,促进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二是要增强防范意识,坚决不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或为其提供便利。要提高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防范意识和甄别意识,慎重选择工作中的合作对象和宣传服务对象,防止上当受骗。若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不与其合作、不为其宣传服务,不为其提供便利,并及时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三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及违规举办活动。严禁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严禁涉企违规收费;严禁违规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活动。要加强制度配套衔接,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同志们,让我们倍加珍惜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和取得的伟大成就,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时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争取考出好成绩,谱写出内部审计和内审协会事业新的辉煌篇章!
(来源: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微信公众号)
审计视点
秦荣生:“十四五”时期审计发展的新要求与新使命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指导今后五年及十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各行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CPA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石和保障,应着眼于国家和组织发展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推动国家和组织“十四五”时期所提出的战略目标顺利实施。
“十四五”时期审计发展的新要求根据“十四五”时期的我国经济社会和组织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应明确我国审计发展的新要求。1.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纲要》在第二章第二节“必须遵循的原则”中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审计工作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无论是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CPA审计,都必须以加强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目标,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等方面优化审计的治理能力,保障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十四五”时期,应进一步明确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体制和相关工作机制。2.加快会计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纲要》在第十三章第二节“提高国际双向投资水平”中提出“完善境外生产服务网络和流通体系,加快金融、咨询、会计、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推动中国产品、服务、技术、品牌、标准走出去”。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市场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跨国公司的大量涌现,对真实可靠、公允可比的财务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大大提高。全球化的社会经济环境推动了会计服务业的国际化,也对各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会计服务业在国际化浪潮中该如何抓住机遇、赢得挑战、走出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国际化发展道路,是每一位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都应思考的问题。3.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纲要》第十九章第二节“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以及第五节“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中要求:“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审计是公司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从审计发展史看,公司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审计的定位,公司治理的完善程度决定了审计的发展和成熟程度。因此,审计参与公司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是衡量审计基石作用的标尺。同时,审计承担着对公司治理体系中相关主体实施监督和制约的职责,是公司治理体系中相互制衡的一项制度安排。4.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纲要》第二十一章第一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从2014年12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到2020年财政部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三项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和编制规范初步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财政部将继续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推动制定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财务报告公开制度。5.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审计研究《纲要》在第三十八章第四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中提出“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实施离不开碳审计。碳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是对政府和企业在履行碳排放责任方面所进行的检查和鉴证,是对碳排放管理活动及其成果进行独立性监督和评价的行为。在国内碳审计尚缺乏相应的审计标准,同时,实施碳审计需要被审计单位的碳消耗报表、产品生产情况和碳排放的管理情况,以及行业碳排放标准和计量等。这些都是开展碳审计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6.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纲要》在第三十八章第五节“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提出要“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增值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环节。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4年开始试点探索,2017年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并明确从2018年起该项工作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开阶段。从此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这是当代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需要,是基于中国特色政府环境的制度创新,是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7.发挥审计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纲要》第十五篇“统筹发展和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审计是确保国家和组织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加强国家和组织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国家和组织安全体制机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为此,审计的重点应从单一行为转向国家和组织层面,健全国家和组织安全审计和监管制度,兼顾国家经济安全和组织生产经营安全,坚持总体安全观,促进实施安全战略,切实维护和保障国家和组织安全。8.构建党内监督为主的监督体系《纲要》第六十章“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监督体系,首先要建立和健全在党的领导下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其次要充实发挥财会监督的基础性监督、生产技术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法规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国家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最后还应优化审计的专业监督和再监督的职责,坚持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十三五”期间,中共中央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完善了党领导国家审计工作的体制和相关工作机制。“十四五”时期,国有企业党组织应进一步明确党对内部审计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体制和相关工作机制。
新发展阶段:审计发展的新使命
新发展阶段审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审计工作承载着新使命。“十四五”时期,应切实把握现实的迫切需要,明确审计工作重点,着眼于审计理论和实践领域的热点难点,科学分析审计的新使命,规划审计发展,这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1.加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是党和国家赋予审计的一项重要职责。审计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时代方位感,切实增强主动性和适应性,加大对社会经济发展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当好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在部门、地区和组织贯彻落实的“督查员”。跟踪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必须紧扣党和国家改革发展大局,突出政策措施落实与完善、重大项目落地与重要资金保障等。同时,要不断探索多样的审计方法,以提高审计质量,发挥审计的综合性监督作用。2.构建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审计在审计监督体系中的主导作用。首先,要建立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审计机构,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审计体系和审计工作机制,保障国家审计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其次,要整合充实国家审计工作力量,避免审计职责多部门行使,改变重复审计和无人审计并存的现状,把监督资源集中起来,形成合力。再次,要优化国家审计职责,坚持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推进审计全覆盖。最后,国家审计要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3.提高会计服务业的国际化水平提高我国会计服务业的国际化水平,在外汇管理、出入境手续、会计市场对等开放等方面,创造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的政策法律和市场环境,并积极统筹推动会计服务在我国大型国际项目合作、对外投资、企业境外上市、资本市场开放、境外资产监管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力争做到中国企业投资到哪里,会计服务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进一步致力于消除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的信息、政策、管理等障碍,支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新设、合并、合作等方式,在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比较密集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分支机构以及国际网络,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跨国服务能力和水平。4.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审计在新的发展阶段,要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最高目标。审计应深入了解和正确把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新变化、新趋势,牢固树立审计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能定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审计工作中,一方面要从微观领域入手,着力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并加大对经济发展中各类损失浪费的审计力度。另一方面要用全局性、前瞻性的眼光看待和分析审计出来的各种问题,着力分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情况,客观揭示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和突出矛盾。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经济高质量发展不落实、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审计应及时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5.推进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审计2020年9月24日,审计署制定发布了《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办法(试行)》,要求审计机关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监督,依据政府会计准则、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等作出审计评价。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一方面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允提供合理保证,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分析和评价财政风险,着力促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供重要依据。政府财务报告审计重点关注的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为核心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程序是否合规,报告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此外,还应全面了解政府资产、债务总体情况,以及债务管理的规范性,分析判断财政状况未来发展趋势,揭示地方政府在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违规举债融资、政府债务监管不到位、债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6.探索全面推进碳达峰的审计碳达峰审计,是通过审计监督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政策目标落实的一种重要手段。从宏观角度来看,碳达峰审计的主体应该是接受公民委托的国家审计机关,客体则是与碳排放有关的资金收支以及对各种消耗能源的经济活动。从微观角度看,碳达峰审计的主体是企业的审计委员会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的则是改善经济组织资源利用的投入产出关系。要实现碳达峰审计,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首先应编制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其中既应包括从产业、企业中间需求、最终生产等角度确定的碳排放阶段性目标,以及寻求达成目标的路径和机制,也应包括从终端消费需求出发确立的碳减排目标,特别是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品的碳减排目标。国家审计机关和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应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制定和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实施情况,主动地探索并构建起碳达峰审计机制。7.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2018年进入全面推开阶段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新发展阶段,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需从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着手,双管齐下,推进离任审计向纵深发展。一方面应主要围绕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重大决策的制定、目标任务的完成、监督责任的履行、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的组织等方面进行审计。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积极利用测绘遥感、地理国情监测等现代科技手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对相关情况变化产生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8.强化对国家经济安全进行审计审计是国家经济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审计发现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防控经济风险工作,确保国家的经济安全。包括: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防地方债务严重超过地方政府的偿付能力;健全金融风险预防、处置、问责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建立和完善经济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等。9.运用数字技术提升审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对现行审计技术升级换代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整个审计流程的数据化成为必然。在数字化时代,审计对象不再是纸质的会计账簿,也不是电算化环境下的的电子账套,而是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系统和全部数据。审计人员审计的数据不再局限于财务数据,而是大量业务数据和外部数据。面对海量业务数据,审计人员需要快速地从中了解数据、理解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并找出审计疑点,审计工作需要从“经验导向”向“数据导向”转化,数据导向审计成为新的审计技术与方法。
文:秦荣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教授
(来源: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微信公众号)
科研课题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2021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审计专员办:
根据《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的通知》,省审计厅和省审计学会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课题立项申请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确定“大数据审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研究”等40项课题为立项课题(其中经费资助类20项,自筹经费类20项,名单见附件1)。为做好2021年审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间进度、任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上述课题组要尽快开题,认真、扎实、有效组织课题研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使课题研究成果真正有助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建设,有助于指导审计实践工作。同时要突出重点,提高研究深度,避免空泛和一般化。
二、各课题组应于2021年9月19日前将课题中期研究成果报告(一式2份纸质件、电子版及匿名处理电子版)报送广东省审计厅办公室(省审计学会秘书处)。中期研究成果报告应按要求(附件2)排版,不少于8千字。
三、各课题组应于2021年11月14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报送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结项申请书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要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研究方法得当,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并按要求(附件3)排版,不少于1万字。结项申请书应按模板(附件4)所列相关要求填列。结项材料(一式2份纸质件、电子版及匿名处理电子版)应按要求打印装订,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课题组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广东省审计厅办公室(省审计学会秘书处)。
四、凡未按时报送课题研究报告或经专家评审组评审认为不符合课题研究要求的,将不予办理课题结项。
五、省审计厅和省审计学会将组织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确保课题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
上述二、三项材料报送地址:广东省审计厅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1号,邮编:510630),电子邮箱地址:gdsjxh@126.com。
联系人:罗宝盈 陈小宁,电话:020-87078087 87078103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审计厅2021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立项名单.doc
附件2: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中期研究成果报告排版要求.doc
附件3: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报告排版要求.doc
附件4: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结项申请书.doc
广东省审计厅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
广东省审计厅2021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立项名单
类别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申报单位 |
负责人 |
经费资助类 |
21GDSJZZ0801 |
大数据审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研究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蒋基路 |
21GDSJZZ0202 |
资源环境审计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及对策研究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龙文滨 |
|
21GDSJZZ0603 |
管理审计提升公立医院廉政风险治理能力的路径探索 |
汕头大学 |
肖婷 |
|
21GDSJZZ0404 |
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研究 |
华南师范大学 |
温明月 |
|
21GDSJZZ0505 |
广东省政府审计整改落实提升探索研究 |
广东财经大学 |
孙艳阳 |
|
21GDSJZZ0706 |
大数据审计助力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研究 |
广东金融学院 |
杨书怀 |
|
21GDSJZZ0707 |
新一代信息技术环境下大数据审计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郭少元 |
|
21GDSJZZ0708 |
医保专项资金数字化审计模式与应用研究 |
广东财经大学 |
庄学敏 |
|
21GDSJZZ0509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三化”机制建设 |
深圳市审计局 |
胡卫东 |
|
21GDSJZZ0610 |
内部审计服务于医疗机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探讨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 医院 |
林子凯 |
|
21GDSJZZ0711 |
新一代信息技术环境下大数据审计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
广东财经大学 |
孔荫莹 |
|
21GDSJZZ0112 |
国家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及其实现机制研究 |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
周箭 |
|
类别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申报单位 |
负责人 |
经费资助类 |
21GDSJZZ0613 |
基于精益质量管理模型构建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长效机制研究 |
东莞理工学院 |
韩开军 |
21GDSJZZ0414 |
政府会计改革下深化高校预算执行审计研究 |
华南农业大学 |
陶玲 |
|
21GDSJZZ0215 |
广东省镇域经济与区域均衡发展 |
华南师范大学 |
熊彩 |
|
21GDSJZZ0616 |
地方高校基于风险防范的工程审计指导监督长效机制研究 |
华南农业大学 |
赵永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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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Z0717 |
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公立医院内部审计探索和实例研究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梁允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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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Z0318 |
审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方式与实施路径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
赵元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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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Z0519 |
内部审计主导下的单位审计整改机制研究——以省属高校的实践为基础 |
华南农业大学 |
蒋育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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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Z0620 |
内部审计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研究:路径、方法和技术分析 |
中山大学 |
谭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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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经费类 |
21GDSJZC0821 |
审计服务广东创新强省建设的路径和方法研究——以省审计厅创新驱动审计工作为例 |
广东省审计厅 |
王清华 |
21GDSJZC0422 |
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研究——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 |
广东省审计厅 |
赵毅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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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723 |
新一代信息技术环境下大数据审计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
中山市审计局 |
梁广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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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324 |
审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与实务研究 |
广东省审计厅 |
郭华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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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725 |
大数据审计赋能金融风险防控研究——以地方商业银行为例 |
广东省审计厅 |
刘柱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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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申报单位 |
负责人 |
自筹经费类 |
21GDSJZC0426 |
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背景下市县预算绩效审计探索 |
江门市审计局 |
吕耀申 |
21GDSJZC0727 |
基于知识图谱的大数据审计应用研究 |
广东省审计厅 |
叶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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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428 |
基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基层预算执行审计创新思路研究 |
佛山市审计局 |
金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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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429 |
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研究 |
惠州学院 |
袁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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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530 |
运用信息化系统建立公立医院审计整改机制的研究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彭栎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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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631 |
内部审计服务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路径、方法和技术研究 |
广东财经大学 |
杨澄 |
|
21GDSJZC0732 |
大数据招投标审计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
嘉应学院 |
叶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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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133 |
政府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的溢出效应研究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陈文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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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834 |
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研究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李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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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535 |
高校内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基于PDCA循环的视角 |
汕头大学 |
吴文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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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336 |
审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以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例 |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
曾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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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637 |
高校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信息化的应用研究——基于高校治理视角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 学院 |
高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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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438 |
深化高校预算执行审计的路径探讨——以广东省高等教育“冲补强资金”审计为例 |
华南农业大学 |
庞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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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639 |
治理现代化视角下高校内部审计建设研究 |
广东工业大学 |
陈忆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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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GDSJZC0140 |
审计监督的政治属性研究 |
华南师范大学 |
杨和焰 |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网站)
继续教育
2021年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制定本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2021年广东省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内容(必修)。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内容。
(三)内部审计相关内容:《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
(四)内部控制相关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五)新颁布审计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2.《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3.《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办法(试行)》
4.《广东省关于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措施》
上述内容中第(一)项为必修内容,其余内容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
二、学时要求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公需科目指南执行),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结合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所在单位确定)。
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三、学习形式
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培训或委托开展培训。
四、学时认定
专业科目学时、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负责认定。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用人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网站)
培训回顾 |我会成功举办“精细剖析审计案例,科学提炼审计方法”专题研讨班
7月28日,我会成功举办了“精细剖析审计案例,科学提炼审计方法”专题研讨班。本期研讨班是应部分会员和审计网友提出要求,由张立新秘书长和中山大学产业集团黄亮老师共同研究举办的。黄亮导师以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实战经验,为学员精选了一批典型审计案例,通过展示经济责任审计、财税审计、行政事业审计、投资审计以及企业审计等大量案例,逐一进行细致剖析讲解,精心提炼审计方法,引导审计人员扩展审计视角,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质量,受到参与学员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来自全市62个单位的110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审计案例专题培训班。协会秘书长张立新出席培训,秘书处行政主管侯海军主持培训,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下课时,窗外下起漂泊大雨。学员们踏朝霞欣然前来,迎风雨满载而归,结束了为期一天的培训。
(来源:广州市内部审计协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