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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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审人发〔2009〕205号
关于加强审计机关
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人事局,审计署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南京审计学院:
为适应审计工作需要,保障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审计监督是国家政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民主法治的产物和推进民主法治的手段,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工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审计机关有效履行法定职责,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经验表明,各级审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为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对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看,通过多年的努力,人员结构得到改善,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审计人员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高层次、复合型审计人才相对缺乏,专业化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在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还比较薄弱。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因此,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三)建设一支队伍。立足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符合审计机关特点的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学历层次较高、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精湛、勤政廉政的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确保审计机关有效履行法定职责。
(四)实现三个提高。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要取得明显成效:在专业结构上,具备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计算机、建筑工程、环境工程、经济管理等专业背景的公务员比例逐步提高;在知识层次上,达到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务员比例逐步提高;在素质能力上,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公务员比例逐步提高。
三、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五)着力引进符合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需要的人才。
审计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科学提出公务员录用计划。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社会在职人员取得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应届毕业生取得与所学专业不同类别且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报考条件。审计机关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测查报考者的专业素质。
各级审计机关要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调入审计机关的人选严格把关。调入审计机关从事审计业务的人员,除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外,一般还应具有审计业务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以及5年以上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财经、法律、计算机、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
探索通过聘任机制引进专门人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吸引专门人才到审计机关工作。
(六)加大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培养力度。
根据审计机关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专业化建设的需要,加快培训体系的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创新技术方法,大力开展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积极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健全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大专业培训力度,通过综合采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实效性。大力开展网络培训,拓宽继续教育渠道,扩大培训工作的覆盖面。建立自主学习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健全教育培训的考核与激励机制,推动落实师资培养制度、项目顾问制度和实务导师制度,努力实现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继续深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审计机关从事审计业务的公务员取得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确保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加快审计机关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培养造就高层次专业化审计人才是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任务。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努力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专业化审计人才。地方审计机关要参照《审计署关于印发培养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审计专业领军人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审人发〔2009〕49号),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力争使高层次专业化人才达到审计机关总人数的20%以上。
(七)注意从实践中发现和使用审计专业人才。
在实践中提高审计机关公务员的业务能力。以实践为“第一跑道”,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组织审计机关公务员在审计项目实战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上级审计机关要有计划地安排下级审计机关的公务员参与本级的审计项目,培养业务骨干,带动整体专业化水平的提高。要加大对审计机关年轻公务员的培养力度,针对他们总体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特点,更加重视审计实践锻炼,组织他们到西部地区、艰苦地区和审计一线进行锻炼,经受考验,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加强创新型审计团队建设。要依托审计项目,通过优化组合,科学、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积极开展实践攻关和理论探索,打造一批能够担当重任、善于攻坚和勇于创新的优秀团队,充分发挥在专业化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建立规范的审计机关公务员交流机制,加大交流力度。通过推动审计机关公务员在机关内部和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交流,以及有计划地安排审计机关公务员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进行多岗位锻炼,全面提高审计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八)建立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审计机关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要研究制定分级分类的审计机关公务员业务能力评价标准,进一步开发和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完善考核工作机制。要重视平时考核对定期考核的基础性作用,注意在审计工作中了解和掌握情况,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务员业务能力,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
应将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对审计机关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考核评价工作对推动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导向作用。
四、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统筹协调
(九)审计机关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抓好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意见的有关规定,及时制定相关办法,确保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贯彻本意见的实施细则,由审计署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制定。
审 计 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队伍 建设 意见
审计署办公厅 2009年12月23日印发
(只发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