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内审协〔2019〕2号
关于报送2018年内部审计备案资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内审机构、各有关单位内审机构:
为加强协会对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服务、宣传、交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决定在全市内审机构中收集2018年内部审计备案资料。为做好该备案资料的报送、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备案的内部审计资料
(一)内部审计基本情况表
填报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基本情况及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内部审计人员配备等情况。
(二)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18年工作总结应至少包括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2019年工作计划应至少包括审计工作目标、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具体审计项目及组织方式、实施时间、所需审计资源等内容。
(三)2018年出具的审计报告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外聘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2018年内部审计整改情况
2018年内部审计整改情况应至少包括审计整改总体评价、审计整改完成率(已整改问题数量/审计发现问题数量)、主要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等。
(五)2018年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及查处结果等
2018年期间内部审计发现并移交上级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及查处结果等。
(六)2018年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批示、指示等
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的领导在审计报告、审计综合信息等的指示、批示,以及审计成果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用等,不包括领导圈阅。
以上备案资料除填报单位本级情况外,如有二级单位,可汇总加注填报。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内部审计资料报备工作,认真总结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统筹谋划2019年内部审计计划,按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填报相关表格,确保内部审计备案资料的全面、真实和完整。
(二)出于资料保密要求,请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2月28日前安排专人(或快件专递)将内部审计备案资料送至市内审协会秘书处,并做好交接核对工作。所有备案资料需报送纸质件一式一份(加盖内部审计机构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拷贝)。
(三)市内审协会秘书处将加强对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内部审计备案资料的分析利用,将其作为制订年度管理、服务、宣传、交流计划的参考依据。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5号惠州大厦附楼4楼406室。
联系人及电话:吴俐、黄群,37367309。
广州市内部审计协会
2019年1月22日
广州市内部审计协会关于报送2018年内审备案资料的通知.pdf
附件1:2018年内部审计基本情况表
附件2: 2018年内部审计备案资料清单
附件3:2018年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清单
附件4:2018年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清单
附件5: 2019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
附件6:内部审计资料备案承诺书